“这次谈话,让我对酒驾醉驾的危害性认识更加深刻,决不能抱有丝毫侥幸心理,真正做到对自己、对单位、对社会负责。”在集团组织开展的酒驾醉驾廉洁谈话活动结束后,员工刘永涛颇有感触。
为认真贯彻落实烟台市纪委监委开展的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对集团党员、员工日常教育监督管理,3月下旬,烟台市纪委监委驻烟台财金集团监察专员办公室开展了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治理活动,集团主要领导专门为此作出批示,要求集团上下务必引起高度重视。
活动中,集团主要抓好“三个一”,加强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治理。“一刊”,依托主办的警示教育月刊《清廉财金》,主题聚焦酒驾醉驾问题,选取典型案例、重要网评以及酒驾处罚标准等内容,督促集团各部室、子公司及重要参股公司认真组织学习;“一谈”,开展集体廉洁谈话,根据集团《廉洁谈话制度》要求,各部门、子公司在学习的同时,开展集体廉洁谈话,填写谈话记录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台账,要求全员紧绷纪律弦,切实从思想上筑牢防线、知止知耻;“一查”,集团监察专员办公室加大集团内部明察暗访、监督检查力度,对酒驾醉驾问题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专项治理活动落到实处、见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