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财金投资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征集中介机构的公告
为加强中介机构选聘管理,根据《烟台市财金投资有限公司中介机构选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烟台市财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中介机构,建立中介机构备选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在中国依法注册的专业咨询服务机构,包括: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工程咨询机构、投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
二、征集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国家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批准的业务资质;
3.具有与委托项目相关的执业经历和经验,且业绩良好;
4.具有规范、健全的服务质量控制和内部管理制度;
5.资信良好,近三年连续正常执业,近三年未受到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处罚;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除上述基本条件外,投资咨询机构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投资、财务、法律咨询工作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关执业资格的人数各不少于(含)5人;
2、独立开展1亿元人民币以上投资项目的尽职调查或专项咨询等业务案例不少于3个。
三、中介机构服务范围
与公司业务有关的财务审计、资产或房地产评估、法律意见、工程咨询、投资咨询、招标代理、尽职调查等第三方服务需求。
四、中介机构备选库管理
公司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后,按照公司规定程序确定入库机构名单。已入围烟台市财政、国资部门中介机构库或者资质等级较高的中介机构,将根据公司业务需要综合评定后优先选择入库。中介机构备选库建立后,公司将根据中介机构的资质状况、人员规模和业务承受能力,实施分类和动态管理,并针对项目具体情况,采取竞争性谈判或直接委托方式选聘开展各项业务。
五、申报有关事项
(一)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机构可向公司提出入库申请,并提交加盖公章的以下材料(纸质和电子版)。
1、中介机构申请表(见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机构经营资质等级证书、执业人员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3、部门设置、人员构成、资产状况等基本情况说明;
4、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
5、近三年的行业排名、业务收入、业绩案例等证明材料;
6、其他资信、服务标准等证明性材料。
(二)申报时间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提交申请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9日。
(三)递交方式
申报材料需通过电子邮件和邮寄方式送达,其中书面材料需使用A4纸张并加盖公章,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书面材料邮寄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2号人力资源市场大厦809;电子邮件地址:ytcjgs@163.com。
(四)联系方式
电话: 0535-6887606
附件:中介机构申请表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