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引导基金管理水平,规范中介机构聘用行为,根据《烟台市市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烟政办发〔2015〕3号)规定,烟台市财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基金业务中介机构,建立中介机构备选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条件
(一)征集范围
在中国依法注册的专业咨询服务机构。
(二)征集条件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在投资、财务、法律等方面具有行业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资质;
3、具备开展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的专业水平和能力,具有投资、财务、法律咨询工作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关执业资格的人数各不少于(含)5人;
4、具有规范、健全的服务质量控制和内部管理制度;
5、资信良好,近三年连续正常执业,近三年未受到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处罚。
二、中介机构服务范围
(一)对尽职调查对象的设立方案、管理团队、投资策略、历史业绩、已投项目、拟投项目等方面进行评估;
(二)对标的基金投资价值进行分析和评估;
(三)对标的基金投资风险进行剖析和揭示;
(四)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制定出资建议;
(五)为政府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的入股谈判和投后监管工作提供投资、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
三、中介机构备选库管理
公司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后,将组织专家对报名申请的中介机构进行评审打分,根据得分高低确定入库机构名单。中介机构备选库建立后,公司将根据中介机构的资质状况、人员规模和业务承受能力,实施分类和动态管理,并针对项目具体情况,采取竞争性谈判或直接委托方式选聘中介机构开展各项业务。
四、申报有关事项
(一)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机构可向公司提出入库申请,并提交加盖公章的以下材料(纸质和电子版)。
1、《基金业务中介机构入库申请表》(见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执业资质证书、执业人员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部门设置、人员构成、资产状况等基本情况说明;
4、内部质量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
5、近三年的行业排名、业务收入、业绩证明、奖惩等材料。
(二)申报时间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申请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19日。
(三)递交方式
申报材料需通过电子邮件和邮寄方式送达。电子邮件地址:ytcjgs@163.com;邮寄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2号人力资源大厦1009。
(四)联系方式
电话:0535-6688072
0535-6887606
附件:基金业务中介机构入库申请表
烟台市财金投资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