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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表现形式、规定及案例

更新时间:24/04/30 09:02:04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表现形式、规定及案例

为更好地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集团纪委梳理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类型,每个类型均从表现形式、党纪条规、典型案例进行解读,以期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认真把握。

1.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行为

表现形式:一是超标准、超范围接待;二是借公务接待之机大吃大喝;三是其他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行为。

党纪条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九条规定:“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案例:2022年6月,某省交通厅副厅长张某一行4人接受接受某市交通局要求参加相关会议。会后,当日18时左右,张某一行到当地一海滨岛的海景大酒店就餐。就餐人员共计50余人,张某所在包间餐饮费标准为280元/人。当晚,5个包间餐饮消费总计10529元,由海滨岛管委会支付。晚餐后,张某一行离岛回到市区,入住某国际酒店(非公务接待定点酒店,五星级)豪华套房4间(协议价868元/间)。相关费用由市交通局安排支付。张某陪餐人数、住宿标准、餐费标准均超标准,张某构成接受超标准接待的违纪行为,有关费用应由相关人退赔。

2.公款吃喝行为

表现形式:一是交际性吃喝。这种吃喝一般无实质性内容,大都是以个人名义宴请,公款报销。二是交易性吃喝。用公款宴请上级部门,用公款宴请管钱、管物、管项目的主管人员等。三是纯粹的吃喝。一些部门领导干部认为吃点喝点不算啥,时不时的以各种名义组织公款吃喝活动。

党纪条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六条规定:“违反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对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案例:天津市委委员、天津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建津经常以商务接待为名,频繁出入高档酒楼,组织和接受公款宴请,每餐必点“燕鲍参翅”等高档菜肴,必饮茅台、五粮液和特供保健酒。去年,张建津被组织调查处理。

3.公款旅游行为

表现形式:一是用公款旅游;二是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三是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四是以各种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

党纪党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八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的;(二)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

案例:2021年1月,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委书记孙某组织下属单位负责人一行9人赴山东考察学习文化建设,中途改变行程,赴泰安、曲阜、青岛、烟台等地旅游,费用从考察学习经费中支出。

4.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表现形式:一是违规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车(如,公车超标、公车私用等);二是其他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列举几种常见的形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接受企业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以公务交通补贴的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公务人员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等)。

党纪党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用车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案例:1)2019年1月,张某在从某县副县长提拔到邻县担任县长,其用公款购买了一辆丰田豪华越野车在工作中使用,价值人民币80万元。张某的行为构成违规配备、购买、使用公务用车错误。

2)曲某,某市建设局局长,中共党员。2020年2月至5月,曲某先后11次驾驶单位公车送在外地读大学的女儿回校。在组织调查期间,如实坦白自己的问题。曲某的行为构成违规使用公车。公车使用费用应由曲某退赔。

5.违规收礼、送礼行为

表现形式:一是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二是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三是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四是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

党纪党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八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案例:黄某,某市水利局局长,中共党员。与承接水利工程老板胡某的交往密切,2022年春节收受胡某红包礼金2000元,也未为胡某谋取利益。这种情形就是属于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即日常生活中收受同事、同学、老乡、朋友等赠送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虽与公正执行公务无关,但如果“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要予以处分。

6.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

表现形式:一是存在巧立名目乱发钱物;二是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标准;三是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发放钱物以及违反规定使用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四是虚报冒领财政资金发放津贴补贴;五是违规使用工会会费发放津贴补贴等等。

党纪党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七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案例:2019年“五一”期间,某县委党校以工会会员2019年度国家法定节假日慰问和生日慰问的名义,购买发放了购物卡,一次性发放,每人1500元。同时,还以补发工会会员2018年度国家法定节假日慰问品和生日慰问品的名义一次性发放了购物卡。就属于违规使用工会会费发放福利。

7.违规接受宴请等行为

表现形式:一是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二是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注:此处不包括违规接受公务接待中的宴请,单指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的违纪行为)。

党纪党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案例:党员王某为某机关部门一名领导,其2018年在澳门旅游期间联系了他在澳门的一个朋友,这个朋友在王某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一直有个投资项目,在这位朋友的陪同下王某去了当地有名的娱乐场所游玩了一番,所有费用由他的这位澳门朋友支付。这种情形就属于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娱乐安排。

8.其他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

(一)出入私人会所:

党纪条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七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案例:广东省委原常委、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特别是中央整治“会所中的歪风”通知下发以后,仍然多次出入私人会所,在被组织调查的前几天,他还到私人会所里面大吃大喝。在中央纪委公布的查处典型案件中,至少有8名的中管干部出入私人会所。

(二)违规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

党纪条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七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案例:赵某,某市委副书记。赵某喜欢打高尔夫球,长期持有当地某高尔夫球俱乐部会员卡,并以低于会员价的价格打球。在所在省份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期间,赵某不仅没有向组织报告持卡情况,而且为了继续打球,改用他人名义持有会员卡,并在工作时间打球10余次。

(三)违规公款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党纪条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六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案例: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司长孙某某用公款打高尔夫球;江苏省南通港口集团有限公司集装箱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葛某某等5人到该市濠园会歌厅唱歌,共消费5600元等就属于该类违纪行为。